省人大委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做立法前评估
发布时间:
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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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立法前评估委托协议书,协议约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进行立法前评估,并出具书面的评估报告。这是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第二次接受省人大委托做立法前评估工作,也是张法水主任第三次参与省人大的立法前评估项目。我省人大的立法实践证明,立法前评估对于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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