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法律服务团为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服务
发布时间: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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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司法行政资源,积极为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贡献力量,济南市司法局组建成立了济南中央商务区法律服务团。9月17日,济南中央商务区法律服务团成立会议召开。
会上,历下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胡延年详细介绍了济南中央商务区的基本情况,市司法局巡视员裴锡新宣读了《济南市司法局关于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关于组建法律服务团服务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济南中央商务区法律服务团副团长耿国玉代表法律服务团做了表态发言,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进行了动员讲话。
谢局长充分肯定了成立济南中央商务区法律服务团及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着力增强服务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的责任感。法律服务团成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使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服务中央商务区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市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努力在探索服务方式方法上动脑筋,在提升服务质量上想办法,在破解服务难题上下功夫,积极为中央商务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法律服务团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下发的两个意见,紧紧围绕政府、企业、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加强法治宣传、深化人民调解、优化法律服务,努力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要增强发展意识,推动法律服务业做大做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牢牢把握中央商务区建设给法律服务业带来的机遇,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提供高品质、高标准、规范化的法律服务。要加强学习研究,敏锐把握新常态下市场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法律服务产品,努力提升金融、证券、海事海商、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加强法律服务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度,在服务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和发展中推动我市法律服务业做大做强。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法律服务团成员单位要与片区负责人主动对接、加强沟通,选派骨干人员,定期到片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合同审查、法律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法律服务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情况,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对重大疑难问题,要集中法律服务资源,合力解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定期检查调度、跟踪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
根据《济南市司法局关于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关于组建法律服务团服务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将重点做好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努力破解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法律方面的难题。
济南中央商务区法律服务领导小组成员,济南中央商务区法律服务团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街道片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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