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司法局律师参与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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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参与拆迁工作情况

  自去年起,选派28名资深律师成立华山拆迁维稳律师团,进驻12个拆迁工作组,解答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积极推动拆迁工作进展。目前,已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4万人次,审查起草法律文书1.9万件,处理因拆迁引发的上访事件30余起,推动了拆迁工作的依法顺利进展。

  具体实例2则:

  实例一:律师解决华山街道高墙王村益成燃气供应站拆迁案

  济南益成燃气供应站,是2003年历城区华山镇高墙王村民委员会报请济南市历城区发展计划局,济南市历城区发展计划局作出济历城计投资【2003】第92号《关于对花山镇高墙王村迁建液化石油气储罐站计划的批复》:同意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高墙王村民委员会将原液化石油气站迁至高墙王东,建设成储存能力为150m?的液化石油气站,该项目占地8亩,投资250万元。因该加气站需要投资巨大,高墙王村民委员会因资金不足无力投资,经高墙王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由高墙王村民委员会与居民王桂霞、王德炎共同投资迁建该加气站,2011年该加气站名称变更为济南益成燃气供应站。现该燃气供应站属于华山片区征地拆迁范围之内,虽高墙王村民委员会及济南益成燃气供应站实际经营者王桂霞、王德炎都愿意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工作,但对拆迁补偿、迁址重建、审批程序等事宜长时间未达成统一的协商意见。王桂霞、王德炎两人更多次至拆迁办、华山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华山镇政府、历城区政府等部门多次上访,严重影响了华山片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为华山片区拆迁工作的难题。

  经区拆迁办要求,区司法局指派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上访处理。律师参加拆迁工作组当日,正值王桂霞、王德炎两人在拆迁办与拆迁办工作人员争论不下。见有律师到场,王桂霞、王德炎两人遂让律师主持公道。律师听取了两名当事人意见后,承诺待查清事实情况后给予其满意答复,随后将两人劝离拆迁办。昌平所律师先后到历城区发展计划局、历城区建委、历城区土地管理局等部门了解济南益成燃气供应站前期批准建设及经营情况,询问燃气供应站审批建设程序等相关问题,并与华山片区开发工作指挥部沟通,协商处理方案。其后,在高墙王村民的引导下,律师先后至两名当事人住处,耐心向其讲解《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的具体规定,同时也了解两名当事人在燃气供应站拆迁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同意帮助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经过律师先后十余次的走访协调,终于感化了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拆迁工作的有序开展。

  华山片区开发指挥部在听取律师建议后,积极联系历城区政府,由历城区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就燃气供应站的迁址用地、审批手续、拆迁补偿等问题与高墙王村民委员会和两名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现该燃气供应站已实际拆除,迁址后的燃气供应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高墙王济南益成燃气供应站拆迁问题”圆满解决。

  实例二:律师解决王志奎与华山街道拆迁办拆迁补偿纠纷

  2001年1月1日,王志奎与北陈村委会签订经过历城公证处公证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租赁期限自2001年1月1日至2050年12月31日;租赁期间,王志奎父子在租赁土地上建有建筑物。2009年拆迁办进行摸底调查,所有建筑物全部登记于王志奎名下,北陈村委会因种种原因没有参与摸底调查,没有在相关文件上签章。北陈村委会坚决主张租赁土地上包含有北陈村原有建筑物,该建筑物拆迁补偿款应该支付给北陈村委会,在问题没有解决前不能对拆迁款进行过付。另一方面,王志奎认为房屋已被拆迁,拆迁款不拨付有违拆迁政策。王志奎与北陈村委会及北陈村民因此长久对立,多次打闹至华山街道拆迁办,通过拉横幅、堵门等不法形式阻挠拆迁办的正常工作,恶劣影响。

  应区拆迁办要求,区司法局指派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介入此事,律师接受委托后将有关材料调出进行分析,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了解,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缓和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另一方面引到双方当事人依法办事、通过诉讼解决矛盾,以减轻拆迁办的压力。

  王志奎在接受律师意见后,于2014年3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进一步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权衡利弊得失,进一步强化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经过数论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对拆迁款进行合理分配。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拆迁办对被拆迁房屋补偿款进行核定,核定后的补偿数额竟然少于预定补偿数额,但双方当事人对此却欣然接受。

  二、律师处理上访案件情况

  我们积极引导律师参与上访案件的研究和处理,充分发挥律师作为掌握法律第三方的优势作用,为上访群众与政府之间架起互动的桥梁和纽带,把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法规传达给信访群众,同时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馈给政府,既为政府解忧,也为群众解难,同时也达到了对群众普法宣传的效果,收到了良好成效,目前共成功参与处理信访案件 329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26件,涉及当事人3530人次。

  一是发挥维稳律师团作用。自去年起,抽调15名精干律师成立了全区维稳律师团,积极参与全区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全力消化不稳定因素。根据信访案件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派1-3名律师团律师,以参加协调会、听证会、出具法律意见、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参与领导重要批示件、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及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研究。目前,共指派律师189人次,参与处理全区性信访案件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26件,涉及当事人1720人次,为党委政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决策依据,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发挥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值班律师作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在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法律服务工作室坐班,工作日接听信访电话、接待来访群众。值班律师主要以为来电来访群众普法法律知识、解释相关政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平复信访群众情绪、解答信访群众法律疑问,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解决问题。今年值班律师共参与办理信访案件263件,涉及当事人1800人次,较好发挥了律师作为第三方的优势作用。

  三是发挥法律援助解决疑难信访案件作用。针对部分重复上访、缠访闹访以及进京上访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考虑到当事人对法律途径解决的不知晓、不熟悉、不信任以及成本高不接受等种种顾虑,区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为信访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律师支持,帮助当事人全程解决法律诉求,得到信访当事人的认可。目前已经有10例疑难信访案件转入依法处理渠道,推动了疑难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理。

  具体实例5则:

  实例一:律师解决山大路办事处殷家小庄居民上访案

  今年,历城区山大路街道办事处殷家小庄社区居委会居民不断向历城区政府、济南市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本社区范围内属于集体所有的房产对外出租价格偏低以及社区集体账目公开等问题进行上访。

  经山大路街办的要求,区司法局指派东城律师事务律师参与上访案件处理。2015年7月13日,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与殷家小庄社区居委会就该居委会面临的现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及授权委托书。东城律师事务所派出以律所主任为组长,2名资深律师为成员的法律服务小组正式进驻该社区居委会开展相关合同的梳理分析工作。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1月2日法律服务小组在社区居委会的配合下,依法开展了以围绕本社区居委会以房屋租赁合同价格调整为中心,群众代表及居委会两委成员共同参与为前提,针对本社区长期以来对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该社区居委会门头房租赁价格偏低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开展了梳理研判,提出两方面的焦点问题: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过审查,除价格因素没有前瞻性之外,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二、另一方面社区居民产生强烈的提高房屋租赁价格的欲望与现实租赁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之间形成鲜明的冲突与矛盾后,寻求怎样的解决办法化解矛盾问题。针对这两个方面,律师不仅从法律的层面去衡量矛盾焦点的是非,更是从客观的现实情况出发,想办法怎样维护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律所主任带领法律服务小组与村民代表及房屋租赁业户积极的进行会商谈判,通过对每一家租赁商户的沟通谈判,使租赁业主于情于理上得到了理解和认可,并在维护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签订补充协议。经过几个月的工作使该社区对外签订的30多份合同逐一完成了价格调整,提高了房屋租赁价格的同时,使双方在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均实现了共赢,经过努力,实现辖区范围内整体房屋租赁出租收益增收240万元,增收40%。同时将每一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了张榜公示,社区居民能够清楚的看到每一项工作的进展及成果,从而使该社区居民对于涉诉涉访的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化解了该社区的涉访涉诉问题,增进了居委会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距离。

  实例二:法律援助解决华山街道陈晨信访案件

  2011年2月10日,陈晨在其从事啤酒销售工作的北京市朝阳区高速酒吧打110报警,称酒吧经理欲强奸陈晨,但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陈晨送进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二科,按精神病强制治疗,家属接到消息后到北京接陈晨出院,但回济后陈晨表现异常,多次到济南市精神病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医,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陈晨父母认为,家族无精神病史,造成陈晨精神病的原因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强制送医院进行强制治疗导致的,遂从2011年开始全家常年在北京市上访,严重时打砸过朝阳区公安分局办公场所及警车,甚至于见到警车就砸,曾打砸过泰安警车。情绪非常激动,造成的影响也比较大。

  区司法局指派元序所律师参与对陈晨的法律援助,2011年10月曾先后三次引导陈晨走法律程序,但因法院不予立案而没能顺利进行。2015年9月份,再次指派元序所两名律师在华山街道办事处参加了历城区公安局、华山街道办事处召开的关于陈晨信访案件的协调会。在协调会上,律师提出建议,利用法院立案制度改革的契机,做通陈晨父母的工作,重新整理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帮助陈晨家人走出常年上访无正常人生活的泥潭。经与陈晨父亲陈学林沟通,最终同意走法律程序。

  做通工作后,陈晨一家人于9月份就从北京返回济南,10月份律师同陈晨等人多次到北京与法院沟通,最终回龙观法庭正式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鉴定环节,当事人情绪十分稳定,未出现越级上访。

  实例三:法律援助解决区公安分局李汝贵上访案件

  李汝贵原来在历城区公安分局工作,后调到槐荫区公安分局,十几年前,曾住在洪楼教堂的房子,因周边改造需拆除旧房(含本人租住房子),本人也同意。但是本人在搬出租住房子后,未经洪楼教堂同意,私自住进隶属于教堂的别人腾空的房子。为加快改造工程,区法院下达强制拆除通知书,在遭到此人拒绝后予以强行拆除,为此,本人说,当时遭到了绑架、非法拘禁,所以上访数年。状告历城公安分局、历城法院,多次上访区委政法委及上级部门。按照区委政法委的指示,区司法局指派律师为此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到区法院、区公安分局阅卷,与本人沟通,说明,身为公安退休人员不能正确理解绑架和非法拘禁的概念,根本不存在此事。历城公安、历城法院也做出了判决,区法律援助中心也给出了书面答复,目前此事没有出现反复。

  实例四:法律援助解决鲍山街道李汝臣上访案件

  2009年,由现在的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将一盒脑白金发给李汝臣的母亲,第二天晚上,其母亲服用脑白金后,出现过敏、浮肿,后两腿不能自理,7天后到市立三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汝臣开始多年多次上访,致使区、街办主要领导牵扯精力很大,但又一时难以解决,另一方面的原因,一是当时脑白金公司曾给当事人一部分现金补偿,使此人以为脑白金存在问题,二是此人也是时任市里某位领导的亲戚,时任市委书记王敏有重要批示,在个别领导难以正常办公的情况下,根据鲍山街道的要求,区司法局指派律师为李汝臣提供法律援助,目前此事已经基本解决,当事人没有再上访。

  实例五:法律援助解决鲍山街道侯金岭上访案件

  侯金岭是济南市机电设备公司的退休职工,但不在鲍山街道的家中居住,在鲍山街道侯家村旧村改造时,强烈要求街办、村承认自己是本村村民,要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分房待遇,此要求受阻后,多次到省、市、区、街办等上访,期间也得到某些部门的支持,为此,更是有恃无恐,有时谩骂个别领导,街办正常办公秩序难以维持。根据鲍山街道的要求,区司法局指派律师为侯金岭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此案件已经进入择日宣判程序,当事人情绪非常稳定,没出现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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