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共进 公益先行——记义务普法律师李惟红
发布时间: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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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下午,省暨济南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6周年颁奖典礼在山东电视台隆重举办,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李惟红律师被济南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标兵”,她是长清区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律师,对于这项殊荣,李律师从容回应“这项荣誉不是终点”。
热心公益,爱心维权
2015年3月,李惟红在长清区妇联的支持和帮助下,设立了“爱心维权工作室”,工作室的主题是家庭教育公益宣讲,主要目的是为全区广大妇女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家庭关系、教子理念及情感困扰,促进家庭和谐,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 向广大妇女姐妹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国家法律、解读政策、提供直接有效的法律服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室开设至今,已累计接待妇女群众400余人次,调解纠纷50余起,根据接待妇女群众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爱心维权工作室”除了做耐心细致的疏导、调节工作外,主要通过送法入户、法律赶大集、妇女维权讲座、发放和妇女家庭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让妇女群众真正知法、懂法、用法,学会自我保护,减少不必要的伤害,目前为止,工作室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
响应号召,普法进园
为响应“法治六进”活动的开展,李惟红在工作之余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单位,为机关干部、管理者、师生、群众等义务普法,在普法中,她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始终,将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结合,立志当好群众依法维权的“宣传员”、“引导员”、“服务员”。多年的律师生涯,她接触到大量青少年寻衅滋事、盗窃抢劫、聚众斗殴与等校园暴力案件,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简单而不可思议的原因,她开始思考一个个风华正茂的学生何以如此目无法纪,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已不再是一块净土,对待青少年犯罪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关爱,2010年5月,李惟红开始了漫长的法治宣讲征程,她主动联系律所周边学校进行试讲,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结合发生在学生、学校周围的鲜活例子,为中小学生讲解“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遇到犯罪情况应该怎么办”等具体内容,耐心引导学生克服不良习惯,帮助他们学法、用法、守法。从学生寥寥无几到座无虚席,从主动试讲到学校盛情邀请,学生们对讲座的喜爱,支持了李惟红的校园普法之旅。令她欣慰的是,法治宣讲受到校方和学生的欢迎,改善了学校风气和校园秩序,并且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多所学校长期聘请李律师为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定期到学校进行道德教育,宣讲法律知识。
法德共进,两育并举
古人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与德治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在宣讲中李惟红注重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同步运用,将法治知识贯穿到传统道德教育中去,充分发挥法治与道德在管理社会、规范行为、维护秩序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的、和道德修养,自费学习了《父母规》, 捐书3000余册,并创造性地开展了《父母规》公益巡讲,在巡讲中她主要从“父母重、父母戒、父母责”三方面入手,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强调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责任,更新家长教育理念,促进家校共建。目前,李惟红的《父母规》公益巡讲不仅仅局限在中小学,也受到多家企事业单位也纷纷盛情邀请,已在50余家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宣讲,惠及三万余人次,受到人民群众的一直好评。
李惟红于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16年的执业生涯中,她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不良执业记录。在做好一名优秀律师的同时她积极奔走于公益宣讲、义务普法的道路上,现在,她是不仅是济南市律师协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父母规》研究中心高级讲师、共青团中央(青年之声)国学教育联盟优秀志愿者讲师,还是一名中国文化志愿者、中国孔子基金会(孔子学堂)优秀志愿者讲师,她以她的实际行动不断践行着新时期一名义务普法律师的公益精神。
长清区司法局公律科宣传科
二0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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