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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省律协定于2019年3月中旬在山东律师学院举办全省2019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在山东省律师服务管理平台预报名、经各市律协复核合格的实习人员(附件1),不合格人员请联系本市律协查询原因。本期培训名单之后报名的人员顺延参加第三期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3月18日上午9:00—12:00(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楼201室);
培训:3月18日下午至3月22日全天上课,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学院报告厅);
考试:3月23日上午9:00-11:00集中考试(教学楼)。
三、培训内容及考试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律师礼仪与执业形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拓展训练等。
集中培训采取考试和日常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总成绩,缺勤分从总成绩中扣除。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合格者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需补考,考试作弊者取消当次培训资格,并按《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考试作弊问题的处理意见》处理。
2019年第一期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附件2)于3月23日进行补考。补考地点在学院教学楼,请于考试前到公示栏查看考场号。
四、培训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证丢失及过期收回的由本市律协开具实习证明),凭公示名单的报到序号领取学员证、缴纳培训费,领取培训课程表和学习材料。考试时凭两证参加,证件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培训期间学员按分班由各班长进行管理,学员报到后按分班(另行公示)扫码加入本班微信群,由班长发放活动通知,组织各项学习。
(三)学员每人交纳培训费150元,用于师资、场地租赁、考试费用等,请自备等面额现金。学习期间学员个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不做统一安排。
(四)课程内有拓展项目,请参训学员自备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学院不提供车辆停放服务,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参加培训的学员,要珍惜集中培训的学习机会,服从教学管理,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的良好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
(六)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本期培训,请于培训前一周向本市律师协会请假,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下期报名资格。
备注:学员可自愿提交实习体会(2000字以上,注明本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内容为实习、培训期间的体会感悟或对实习培训的意见建议。优秀文章将选登入山东律师杂志、山东律师网及山东省律师协会公众号中,投稿邮箱:sd_sdlxjypxb@163.com。
联系人:徐芹 张广宇
联系电话:0531-81799082
附件:1.2019年第二期参训人员名单
2.2019年第一期补考人员名单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