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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律师职业险 人身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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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律师职业险 人身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分类:
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
2023/08/03 14:00
浏览量

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律师会员服务工作,现将2023—2024年度律师职业险、人身险统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信息材料报送

  (一)律师职业险

  律师事务所填写《律师事务所职业险投保确认清单》《律师职业险投保人员清单》《职业险发票清单》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各律所请注意,本次律师职业险方案只接受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全体律师整体参保一种方案,不接受部分律师个人参保。

  (二)律师人身险

  律师事务所填写《律师事务所人身险投保确认清单》《律师人身险投保人员清单》《人身险发票清单》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团体健康告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个人健康告知书》纸质版并签名。

  注:电子版请携带U盘前来提交

  各律所要依据《个人健康告知书》,告知首次(含中断)参保人员,本次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30天(保单生效后30天为等待期,续保人员不涉及等待期)。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必须填写《个人健康告知书》《团体健康告知书》,认真核对每位参保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病史,已有既往病史人员应告知请勿参保。

  参保人员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因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投保条件无法录入系统,将由承保公司直接联系本人做退费退保处理。

  三、材料报送及保费收缴时间

  统保工作遵循自愿原则,为避免人员集中来协会缴费,请各律所按划分好的时间前来,谢谢配合!

  2023年

  8月14日:章丘、平阴、商河、济阳、长清、莱芜

  8月15日:高新区、历下区

  8月16日:天桥区、槐荫区

  8月17日:市中区、市直

  8月18日:历城区、市直

  提交材料时一并缴纳保费,因保险方案比较繁琐,避免出错需要核对金额,不建议使用提前汇款方式。职业险与人身险隶属于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因此两种保险费用请分开缴纳,职业险请自备零钱现金缴纳。人身险可现金缴纳,如有手机银行也可现场核对完后手机银行对公汇款。

  四、补贴比例

  (一)律师职业险

  省、市律师协会对每位参加律师职业险的职业律师给予补贴,补贴额度省律协为所选保险项目保费的30%(保额追加部分省律师协会不予补贴)市律协为所选保险项目保费的40%(保额追加部分市律师协会不予补贴),律师个人承担所选保险项目保费的30%及追加部分费用

  (二)律师人身险

  省律师协会对每位参加律师人身险的职业律师给予补贴,补贴额度为所选保险项目保费的20%,剩余由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承担。

  五、保险方案及条款

  请扫文件后附二维码查看

  六、理赔工作

  投保人出险后,请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统一安排,指导理赔。职业险出险后,律师事务所应首先与所属市律师协会联系,市律师协会及时向省律师协会报备,经备案确认后,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在保险期间对部分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听取服务意见,完善服务保障。

  联系人:孙晓雯 叶丽娅

  电 话:(0531)81799078

 

保险公司项目负责人

  1.山东律师职业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肖经理 15621897665

  保险服务电话:95500

  2.山东律师人身险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刘经理 13953557567

  保险服务电话:95510

 

  附件:1.职业险项目方案

  2. 人身险项目方案

  3. 保险方案及条款二维码

  4.律师职业险投保确认清单

  5.律师职业险投保人员清单

  6.律师职业险发票清单

  7.律师人身险投保确认清单

  8.律师人身险投保人员清单

  9.律师人身险发票清单

  10.团体健康告知书

  11.个人健康告知书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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