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格桑:“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刘伟


发布时间: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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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刘伟,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各级政府及律师协会的关心下,我有幸成为法律援助队伍中的一名志愿者,现服务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

 

 

  来到祖国的西南边陲,直面而来的就是高海拔,低气压,经济相对落后,交通闭塞这些现实情况,“工作好开展吗,担子能挑起来吗”,我内心不禁泛起一丝忧虑;然而,西藏美的清新、美的纯净,这里的蓝天仿佛触手可及,白云卷舒翻滚,满眼望尽天地。“西藏,好美”,我释放着内心的欢喜。就在这半忧半喜之间,我的内心愈加坚定:尽管这里气候寒冷,经常断水断电,地质灾害频发,生活水平相对落后,但我却被这里自然环境的优美、人的纯真以及对法律的渴望深深感动,就让自己做青藏高原上一朵盛开的格桑梅朵,坚韧顽强地为当地群众带去专业的法律服务,带去祖国对律师资源匮乏地区的关怀和帮助。

 

 

  入藏后,我立即投入到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当中。2018年7月至今,我积极参与当地政府普法工作,参加了“平安西藏”、“宪法”等多场法律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讲解,累计接待咨询群众百余人次;参与组织“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送法进军营”、“法律进学校”等多场知识讲座、专题讲座,系统地为受众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开展当地政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鼓励青年政法工作者争先创优、共同提升;对涉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成功调解化解多起矛盾纠纷,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受到当地政府及群众的一致好评,也收获了各族同胞的深情厚谊。

 

 

 

  今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60年来,西藏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彰显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强大生命力。“以法为媒,服务西藏”,我为参与西藏发展进程而感到自豪,为实现一名法律工作者的个人价值而感到自豪。西藏发展仍在后续发力,它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需要更多的志愿者将奋斗与奉献的身影镌刻在雪域高原上,让法治的格桑梅朵盛开在西藏的每个角落!

  济南市律师协会一直高度重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自2009年以来,全市共有23名律师志愿者分赴新疆、西藏、内蒙古、云南、贵州等地服务。2018年派出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路舜惟律师分赴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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