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遗产管理人综合法律服务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6

浏览量:

  《民法典》继承编创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民事案由规定》也增设了第二级案由“三十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上海市宝安公证处开出首张遗产管理人公证书、天津市河北区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首案宣判,深圳市公布“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名单”等等关于遗产管理人的新闻不绝于耳,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出现将直接影响婚姻关系、家庭财富的管理和传承。律师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担任遗产管理人具有天然优势,也是律师业务新机遇。为提升济南律师办理遗产管理人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济南市律师协会特联合济南市齐鲁公证处共同举办本次培训活动。

  一、时间:4月10日8:30-17:00

  二、培训地点:济南高新(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历城区高新区汉峪金谷A6-4)

  三、主讲嘉宾:

  陈玉忠 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法部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主题:《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吴万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主题:遗产管理人制度解析与现实意义

  阮啸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支部委员、公证员

  主题:非讼视野下的遗产管理人确认

  林冰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深圳市律协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主题:《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律师行业推动与家事律师的法律业务拓展

  三、联系人:殷静

  联系电话:13695311382

  四、报名邮箱:13695311382@163.com

相关下载

  • 文件大小: 18.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