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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7年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7年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公司、全国律协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7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部署,现将开展2017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志愿律师人数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应招募律师志愿者21人。按照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分配的名额,我市应至少推荐3名候选人,律师可自愿报名。
二、律师志愿者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责任心强,工作敬业,善于沟通;
4.无酗酒、嗜毒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律师志愿者待遇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300元。
3.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4.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政策待遇。
四、认真组织推荐
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律师积极报名。同时按照规定条件认真审核,确保选拔优秀律师参加该项活动,充分体现济南律师的素质和形象。请于4月20日之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87028600
附件: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名表;
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7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
济南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济南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O一七年四月十二日